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韶关市人民政府2014年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单位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2014年行政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
来信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10楼 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收)
邮编:512002
电子邮箱:sgjdjck@163.com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2014年行政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年度报告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行政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五项,分别是丹霞山(包括驻地农村)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审核;丹霞山通信基站、发射塔、电网、水网建设审核;丹霞山景区内挖沙、取土行为事前审查;丹霞山景区内林木采伐事前审查;丹霞山景区内采集野生动植物标本事前审查。该五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韶关市人民政府2014年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分厅,网上办事深度均为一级,目前未收到网上办事申请。由于本单位审批事项需实地调查处理,因此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丹霞山(包括驻地农村)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申请共79宗,丹霞山景区内林木采伐事前审查申请共5宗,我委均及时受理和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单位切实履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实施审批项目中没有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能依法依程序实施行政审批;能严格依法告知救济渠道和方式;能及时对行政审批案卷立卷归档;能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使审批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同时,我单位还对行政审批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推动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环丹霞山旅游产业园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意见》和《关于加强环丹霞山旅游产业园村民建房管理意见》,建立了与仁化县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
(三)公开公示情况。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韶府办〔2014〕50号)要求,我单位于2014年6月份在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丹霞山风景区官方网站上将我单位审批项目面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并明确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关键要素,方便了群众查询有关业务办理流程。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单位能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并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制度;能及时受理并办理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能及时对监督检查案卷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五)改革事项落实情况。我单位未涉及取消、下放、转移、委托等调整事项。
(六)实施效果情况。2014年,我单位本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原则,强化了工作人员树立了依法审批、依程序审批的意识通过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对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要继续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二是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审批权力运行。定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设立投诉监督热线电话,受理和处理有关违反审批规定的事件。
三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扩大网上审批覆盖面。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功能,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