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在丹霞山范围内进行挖沙、取土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3)符合《丹霞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环丹霞山生态旅游产业园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规定,不得破坏丹霞山生态环境。
三、审核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广东丹霞山保护管理规定》、《丹霞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环丹霞山生态旅游产业园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规定.
四、所需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规划;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批复。
五、办理程序
向丹霞山管委会提交申请→丹霞山管委会承办人员出具承办意见→丹霞山管委会进行现场核实等详细核查后出具审核意见→管委会领导签批→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核意见书(办结)。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办理部门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建设科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址:韶关市丹霞山景区外山门管委会大楼401
联系电话:0751-629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