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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沙 取土 事前审查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7-09-27 13:35: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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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

在丹霞山范围内进行挖沙、取土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3)符合《丹霞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环丹霞山生态旅游产业园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规定,不得破坏丹霞山生态环境。 

三、审核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广东丹霞山保护管理规定》、《丹霞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环丹霞山生态旅游产业园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规定.  

四、所需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规划;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批复。  

五、办理程序 

向丹霞山管委会提交申请→丹霞山管委会承办人员出具承办意见→丹霞山管委会进行现场核实等详细核查后出具审核意见→管委会领导签批→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核意见书(办结)。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办理部门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建设科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址:韶关市丹霞山景区外山门管委会大楼401 

联系电话:0751-629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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