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韶关市丹霞山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一、预算绩效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韶关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本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包括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
(二)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科室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三)未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不得编列预算。
二、职责分工
(一)丹霞山管委会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谢庆伟
副组长:付敬城
成 员:侯荣丰、陈昉、付敬城、林武、马益冬、练德生、伦尚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伦尚琨兼任,成员:林 武、马益冬、练德生、曾秋霞、列子兴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审议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工作规划,研究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预算绩效有关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指导各经费使用科室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对绩效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双监控”。
4.组织开展丹霞山管委会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审核各科室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汇总、编报丹霞山管委会的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编制丹霞山管委会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结果。
5.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管理工作,按要求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6.其他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四)经费使用科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管理经费预算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
2.编制具体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研究并设置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协助编制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对预算项目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4.依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自评,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落实。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管理是以绩效目标设置、审核、反馈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窗体顶端(一)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管理是以绩效目标设置、审核、反馈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二)绩效目标由项目经费使用科室在申报年度预算时设置,并填报绩效目标表。
(三)绩效目标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整体绩效目标。基本支出绩效目标一般不单独设置,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四)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1.产出指标是指对预算资金预期产出的描述,反映与绩效目标相关的、预期可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级指标。产出指标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等二级指标。
2.效益指标是指对预算资金预期效果的描述,反映与绩效目标相关的、预期可产生实际效果的一级指标。效益指标进一步细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二级指标。
3.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的一级指标。
(五)指标值是指用量化的数值、比率或定性表述来表示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值与绩效指标逐一对应,通常用相对值或绝对值表示。指标值确定的依据一般包括:历史数据、计划数据、行业标准、其他数据等。
(六)绩效目标设置的依据包括: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3.丹霞山管委会职能、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规划。
4.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要求。
5.相关历史数据、计划数据、行业标准及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
6.符合要求的其他依据。
(七)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核量化。坚持以定量指标为主,不能定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当具有可衡量性。
2.适度压力。指标值设置应当具有挑战性和压力性。
3.相关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密切相关,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高度匹配。
4.指向核心。绩效目标应当优先选择最能反映绩效管理要求的关键性指标。
5.讲求成本。绩效目标应当充分考虑到后期数据获取、检验的经济性和便捷性,符合节约成本的要求。
(八)绩效目标的审核。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由经费使用科室随年度预算直接报财务审核。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绩效目标按程序报经管委会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财政局。
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
(九)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可以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并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
四、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绩效运行监控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
(一)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除日常运行监控外,每年第三季度对项目资金年中的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开展一次运行监控活动。各经费使用科室及财务按照职责范围负责编制、审核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财政局。
(二)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预算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对于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申请按程序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2.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应暂停项目实施,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并停止拨付资金,及时纠偏止损。已开始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五、绩效评价管理
绩效评价按照实施评价的主体分为资金使用科室自评和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评价两种方式。
(一)科室自评,是指经费使用科室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的自我评价。绩效自评应当根据预算反馈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评价,不得另行设定绩效评价指标。
(二)管委会领导小组评价,是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活动。
各经费使用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管委会评价工作和市财政局组织的重点评价、再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1.项目绩效评价。主要从产出、效果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侧重于绩效改进。
2.整体绩效评价。主要围绕管委会职责、事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资源和业务活动,从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衡量管委会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侧重于提高管委会整体绩效水平。
(四)绩效评价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分。绩效评价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由各经费使用科室协商确定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五)绩效评价的评分方法:
1.定量指标。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所有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六)绩效评价结果主要通过自评表的形式反映。
(七)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按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实施,原则上应于次年3月30日前完成。
六、绩效结果应用管理
(一)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是指运用预算绩效管理所形成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信息,通过反馈整改、与预算挂钩、信息公开、激励约束等措施,以实现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活动。
(二)反馈整改。经费使用科室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并整改落实,逐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三)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情况,将按要求与管委会部门决算同步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中公开。
七、附则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本暂行办法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