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丹霞山创建国家公园,
做好善美韶关旅游目的地城市宣传,
助力绿美韶关和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体局
和市丹霞山管委会联合举办
2024“大美丹霞我来拍”
微视频创作征集大赛。
一、活动目的
培育“大美丹霞我来拍”传播品牌,打造成为善美韶关生态、人文和产业宣传平台,为文旅企业搭建跨域合作传播平台。
组建农文旅宣推达人联盟,汇聚农文旅优质企业、旅游爱好者、内容创作者、KOL及自媒体,共同打造一支充满活力与创新精神的“善美韶关”&“善美韶农”宣传推广队伍。征集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作品,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及自媒体平台推广,多渠道展现韶关农文旅融合成果。 二、活动主题 三、组织单位 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 四、参赛人员 五、征集方式 2025年1月1日公布评选结果并举办颁奖典礼。 六、作品展播 七、作品形式和文件格式 作品形式可采用微电影、微纪录片、微动漫、短视频、音乐短片(MV)等;作品时长:建议5分钟以内。 (二)文件格式 成片采用MP4、MOV、AVI等常见格式。要求画面和声音清晰、连贯、完整,视频分辨率设定1080P,画幅比例常见新媒体平台画面比例(16:9、9:16等常见画面比例)。作品电子格式要确保可通过常用播放器打开。 八、作品内容 和谐丹霞: (二)“人生只合住韶关”——从人心善和风物美的角度解读善美韶关的自然和人文之美。 游在韶关: 绿美韶关: 九、参与方式 参赛者视频发布带话题#丹霞山 和 #大美丹霞我来拍,如在微信视频号发布还需@韶关文旅@丹霞山旅游,同时带定位【丹霞山】或其他韶关文旅景点定位,即成功参加微视频创作大赛。 作品发布后,填写参赛报名表(含作者信息及作品信息、发布平台及链接、承诺函),和视频原文件同步发送到指定邮箱dmdxwlp2024@163.com。 十、奖项设置 (一)人气之星奖 1、基本规则:按参赛视频点赞量从高到低排列选出前6名,当选人气之星冠亚季军奖。 2、获奖名额、奖金设置如下: 人气之星冠军奖1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人气之星亚军奖2名,奖金:8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人气之星季军奖3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由主办方聘请的专家评委组对入围的优秀作品的主题内涵、传播量、剪辑、视觉效果、创意、音乐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获奖作品。 1.评分细则: 评委组将对各参赛作品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评选,综合各参赛作品内容质量、热度顺序、播放量、点赞量以及作品与话题的契合度等,综合评选出大赛奖项。根据评分规则专家评审得出最终分数;如果分数相同,将选择发布日期较晚的作品。 金奖:1个,奖金: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3个,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6个,奖金: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入围奖)30个;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3、所有获奖选手将获得2025年度丹霞山门票、索道、游船等项目免费年票和景区内民宿客栈免费入住券2张。 十一、其他说明 4.征集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剪辑和推荐优秀参赛作品,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益播出和扩大宣传,不另付稿酬。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自愿购买有偿服务产品的除外),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旅游宣传促销及出版画册、举办展览、报刊、CD等公益宣传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6.参赛者进入景区拍摄,必须服从当地和景区的统一管理,进入景区拍摄不得影响游客正常游览,注意自身及游客人身安全航拍时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拍摄者自行承担。参赛者拍摄创作时不得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拍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如参赛者需要特别协助,可联系大赛承办单位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7.凡投稿、参赛,即视为同意上述声明。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